(傳六·四)秋,季文子將聘於晉,使求遭喪之禮以行。其人曰:“將焉用之?”文子曰:“備豫不虞,古之善教也。求而無之,實難。過求,何害?”
(傳六·五)八月乙亥,晉襄公卒。靈公少,晉人以難故,欲立長君。趙孟曰:“立公子雍。好善而長,先君愛之,且近於秦。秦,舊好也。置善則固,事長則順,立愛則孝,結舊則安。爲難故,故欲立長君。有此四德者,難必抒矣。”賈季曰:“不如立公子樂。辰嬴嬖於二君,立其子,民必安之。”趙孟曰:“辰嬴賤,班在九人,其子何震之有?且爲二君嬖,淫也。爲先君子,不能求大,而出在小國,闢也。母淫子闢,無威;陳小而遠,無援,將何安焉?杜祁以君故,讓偪姞而上之;以狄故,讓季隗而己次之,故班在四。先君是以愛其子,而仕諸秦,爲亞卿焉。秦大而近,足以爲援;母義子愛,足以威民。立之,不亦可乎?”使先蔑、士會如秦逆公子雍。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,趙孟使殺諸郫。
(傳六·六)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,而知其無援於晉也,九月,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。書曰“晉殺其大夫”,侵官也。
(傳六·七)冬,十月,襄仲如晉葬襄公。
(傳六·八)十一月丙寅,晉殺續簡伯。賈季奔狄。宣子使臾駢送其帑。夷之搜,賈季戮臾駢,臾駢之人慾盡殺賈氏以報焉。臾駢曰:“不可。吾聞前志有之曰:‘敵惠敵怨,不在後嗣,忠之道也。’夫子禮於賈季,我以其寵報私怨,無乃不可乎?介人之寵,非勇也。損怨益仇,非知也。以私害公,非忠也。釋此三者,何以事夫子?”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,親帥扞之,送致諸竟。
文公(傳六·九)閏月不告朔,非禮也。閏以正時,時以作事,事以厚生,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。不告閏朔,棄時政也,何以爲民?
文公(經七·一)七年
春,公伐邾。
(經七·二)三月甲戌,取須句。(經七·三)遂城郚。
(經七·四)夏,四月,宋公王臣卒。
(經七·五)宋人殺其大夫。
(經七·六)戊子,晉人及秦人戰於令狐。晉先蔑奔秦。
(經七·七)狄侵我西鄙。
(經七·八)秋,八月,公會諸侯、晉大夫,盟於扈。
(經七·九)冬,徐伐莒。
(經七·十)公孫敖如莒蒞盟。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公伐邾,間晉難也。
(傳七·二)三月甲戌,取須句,寘文公子焉,非禮也
(傳七·三)夏,四月,宋成公卒。於是公子成爲右師,公孫友爲左師,樂豫爲司馬,鱗矔爲司徒,公子蕩爲司城,華御事爲司寇。昭公將去羣公子,樂豫曰:“不可。公族,公室之枝葉也,若去之,則本根無所庇廕矣。葛藟猶能庇其本根,故君子以爲比,況國君乎?此諺所謂‘庇焉而縱尋斧焉’者也。必不可。君其圖之!親之以德,皆股肱也,誰敢攜貳?若之何去之?”不聽。穆、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,殺公孫固、公孫鄭於公宮。六卿和公室,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。昭公即位而葬。書曰“宋人殺其大夫”,不稱名,衆也,且言非其罪也。
(傳七·四)秦康公送公子雍於晉,曰:“文公之入也無衛,故有呂、郤之難。”乃多與之徒衛。穆嬴日抱太子以啼於朝,曰:“先君何罪?其嗣亦何罪?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,將焉寘此?”出朝,則抱以適趙氏,頓首於宣子曰:“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:‘此子也才,吾受子之賜;不才,吾唯子之怨。’今君雖終,言猶在耳,而棄之,若何?”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,且畏偪,乃背先蔑而立靈公,以御秦師。箕鄭居守。趙盾將中軍,先克佐之;荀林父佐上軍;先蔑將下軍,先都佐之。步招御戎,戎津爲右。及堇陰。宣子曰:“我若受秦,秦則賓也;不受,寇也。既不受矣,而復緩師,秦將生心。先人有奪人之心,軍之善謀也。逐寇如追逃,軍之善政也。”訓卒,利兵,秣馬,蓐食,潛師夜起。戊子,敗秦師於令狐,至於刳首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