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傳十六·四)公至自晉,子服昭伯語季平子曰:“晉之公室其將遂卑矣。君幼弱,六卿強而奢傲,將因是以習,習實爲常,能無卑乎!”平子曰:“爾幼,惡識國?”
(傳十六·五)秋,八月,晉昭公卒。
(傳十六·六)九月,大雩,旱也。
(傳十六·六)鄭大旱,使屠擊、祝款、豎柎有事於桑山。斬其木,不雨。子產曰:“有事於山,蓺山林也;而斬其木,其罪大矣。”奪之官邑。
(傳十六·七)冬,十月,季平子如晉葬昭公。平子曰:“子服回之言猶信。子服氏有子哉!”
昭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小邾子來朝。
(經十七·二)夏,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
(經十七·三)秋,郯子來朝。
(經十七·四)八月,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。
(經十七·五)冬,有星孛於大辰。
(經十七·六)楚人及吳戰於長岸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春,小邾穆公來朝,公與之燕。季平子賦《採叔》,穆公賦《菁菁者莪》。昭子曰:“不有以國,其能久乎?”
(傳十七·二)夏,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祝史請所用幣。昭子曰:“日有食之,天子不舉,伐鼓於社;諸侯用幣於社,伐鼓於朝,禮也。”平子御之,曰:“止也。唯正月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有伐鼓用幣,禮也。其餘則否。”大史曰:“在此月也。日過分而未至,三辰有災,於是乎百官降物;君不舉,闢移時;樂奏鼓,祝用幣,史用辭。故夏書曰:‘辰不集於房,瞽奏鼓,嗇夫馳,庶人走’,此月朔之謂也。當夏四月,是謂孟夏。”平子弗從。昭子退,曰:“夫子將有異志,不君君矣。”
(傳十七·三)秋,郯子來朝,公與之宴。昭子問焉,曰:“少皞氏鳥名官,何故也?”郯子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黃帝氏以雲紀,故爲雲師而雲名;炎帝氏以火紀,故爲火師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;大皞氏以龍紀,故爲龍師而龍名。“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,鳳鳥適至,故紀於鳥,爲鳥師而鳥名:鳳鳥氏,歷正也;玄鳥氏,司分者也;伯趙氏,司至者也;青鳥氏,司啓者也;丹鳥氏,司閉者也。祝鳩氏,司徒也;雎鳩氏,司馬也;鴡鳩氏,司空也。爽鳩氏,司寇也;鶻鳩氏,司事也。五鳩,鳩民者也。五雉爲五工正,利器用、正度量,夷民者也。九扈爲九農正,扈民無淫者也。自顓頊以來,不能紀遠,乃紀於近。爲民師而命以民事,則不能故也。”仲尼聞之,見於郯子而學之。既而告人曰:“吾聞之:‘天子失官,官學在四夷’,猶信。”
(傳十七·四)晉侯使屠蒯如周,請有事於雒與三塗。萇弘謂劉子曰:“客容猛,非祭也,其伐戎乎!陸渾氏甚睦於楚,必是故也。君其備之!”乃警戒備。九月丁卯,晉荀吳帥師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牲於雒。陸渾人弗知,師從之。庚午,遂滅陸渾,數之以其貳於楚也。陸渾子奔楚,其衆奔甘鹿。周大獲。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,故使穆子帥師,獻俘於文宮。
(傳十七·五)冬,有星孛於大辰,西及漢。申須曰:“彗所以除舊佈新也。天事恆象,今除於火,火出必布焉,諸侯其有火災乎!”梓慎曰:“往年吾見之,是其徵也。火出而見,今茲火出而章,必火入而伏,其居火也久矣,其與不然乎?火出,於夏爲三月,於商爲四月,於周爲五月。夏數得天,若火作,其四國當之,在宋、衛、陳、鄭乎!宋,大辰之虛也;陳,大皞之虛也;鄭,祝融之虛也,皆火房也。星孛及漢,漢,水祥也。衛,顓頊之虛也,故爲帝丘,其星爲大水,水,火之牡也。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!水火所以合也。若火入而伏,必以壬午,不過其見之月。”鄭裨竈言於子產曰:“宋、衛、陳、鄭將同日火。若我用瓘斝玉瓚,鄭必不火。”子產弗與。
(傳十七·六)吳伐楚,陽丐爲令尹,卜戰,不吉。司馬子魚曰:“我得上流,何故不吉?且楚故,司馬令龜,我請改卜。”令曰:“魴也以其屬死之,楚師繼之,尚大克之!”吉。戰於長岸,子魚先死,楚師繼之,大敗吳師,獲其乘舟餘皇。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,環而塹之,及泉,盈其隧炭,陳以待命。吳公子光請於其衆,曰:“喪先王之乘舟,豈唯光之罪?衆亦有焉。請藉取之以救死。”衆許之。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,曰:“我呼餘皇,則對。師夜從之。”三呼,皆迭對。楚人從而殺之。楚師亂,吳人大敗之,取餘皇以歸。(未完待續)